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决定表彰20个全国模范公安单位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公安单位的决定,授予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重案支队等20个单位“全国模范公安单位”称号。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训词精神,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厚植为民情怀,坚定为民立场,忠实履职尽责,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重要工作,圆满完成一系列党和国家重大活动的安保维稳任务,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政治坚定、执法为民、务实苦干、成绩突出的模范单位。
5月25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公安队伍的亲切关怀,是对全国广大公安民警的巨大鼓舞和鞭策。公安部党委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以受到表彰的模范公安单位为榜样,学习他们忠诚坚定的政治品格、亲民爱民的高尚情怀、担当奉献的职业操守、不怕牺牲的优秀品质和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不断强化奋进新时代护航新征程的使命担当,全力做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着力锻造“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过硬公安铁军,持续推动新时代平安中国建设开辟新境界、迈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