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警察协会成立
5月17日,昌吉州警察协会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自治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谭军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州民政局二级调研员沙迪克参加会议。
会议汇报了昌吉州警察协会筹备工作,审议通过了《昌吉州警察协会章程(草案)》《昌吉州警察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草案)》《昌吉州警察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昌吉州警察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草案)》《昌吉州警察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单(草案)》《昌吉州警察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草案)》,宣读了《昌吉州民政局关于同意昌吉州警察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大会选举了卡德尔·库尔班等27人当选为昌吉州警察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李翠等3人当选为昌吉州警察协会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会议指出,警察协会作为人民警察组成的行业组织,在开展理论研究、扩大对外交流、密切警民关系、维护民警权益、利用社会资源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警察协会的成立,是顺应新时代公安工作、着眼全州公安大局的重要决策;是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构建平安昌吉的现实需要;是协调队伍关系,构筑和谐警营的重要途径。
会议要求,警察协会要始终把工作重心放在为公安工作服务、为人民警察服务、为建设法治社会服务上,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权力和义务,主动担当、奋发有为,不断提升协会工作的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突出重点、把握节奏,攻坚克难,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党章党规和社团管理规定开展工作,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为新时代昌吉公安工作发展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随后,昌吉州警察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昌吉州警察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昌吉州警察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名单(草案)》《昌吉州警察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监票人、计票人名单(草案)》《关于提名昌吉州警察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副秘书长人选的议题》,选举产生了昌吉州警察协会第一届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